投保须知

1、投保人为18周岁以上,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18-44周岁;

2、本保险产品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3、本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您成功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本保险产品等待期为90天,意外事故和续保情况下无等待期,详见保险条款;

4、本保险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成功投保后,众安保险将给您发送电子保单,请您注意查收;

5、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

6、如需咨询保险产品相关事宜,请联系众安保险客服热线:400-999-9595;

7、本产品通过互联网在全国区域销售;

8、同时请您了解,在投保本产品前您应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具体如下: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 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9、本人已阅读《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尤其是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投保声明

1、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2、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并知道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投保人已阅读该产品详细条款,了解并接受包括有关责任条款及免除责任条款、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等重要事项。本投保人特此同意接受条款全部内容。

4、本投保人已明确了解保该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以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为准,确认非以支付保费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5、本投保人已明确并接受本计划的承保机构、承保、保全变更、退保和理赔办理方式及理赔金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