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您配合完成以下健康告知;若不满足以下健康要求,请您选择其它保险产品!

1. 您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是否大于 50 万元?

2.您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投保、复效时被拒保、延期或附加条件承保?是否有过超过 1 万元的保险理赔?

3.您最近两年内是否有过反复头晕、头痛、胸闷、咯血、腹痛、血尿、便血、消瘦、乏力、长期发热、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不适?

4.您是否在最近两年内因身体异常行门诊诊疗或进行过 X 线、CT、核磁共振、超声、核医学等影像检查,且被医生建议需要住院、或手术、或长期药物治疗、或定期复查?

5. 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癌症、肿瘤、包块或肿物、艾滋病及 HIV 阳性?是否接受过器官移植?

6. 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包括冠心病、心肌梗塞、先心病、风心病、肺心病、心肌病、心脏扩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脑血管病(包括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慢性酒精中毒、肝炎、肝硬化、胰腺疾病、消化道溃疡、支气管扩张、呼吸衰竭、甲状腺疾病、类风湿疾病、红斑狼疮、肾脏疾病(包括肾炎、肾功能异常、肾病综合症、肾功能衰竭、多囊肾)、血液疾病、癫痫、精神疾患、卵巢/子宫/乳腺疾病、或其他上述未提及的疾病?

7. 您是否每日吸烟超过 10 支,每日饮酒(白酒)超过 100 毫升?您是否曾经或正在使用毒品或违禁药物?

8.您是否患有或被怀疑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职业病(如尘肺、各种慢性中毒等)?是否有智力发育异常,肢体、重要器官残疾、畸形或功能障碍?

9.您有无飞行、潜水、跳伞、拳击、赛车、滑雪、特技表演等高风险运动嗜好?

10.您是否正计划前往中东地区、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危险地区旅行,工作或居住?

11.孕产期女性告知 :是否怀孕 28 周以上或分娩一个月内? A 您怀孕及生产期间是否有合并症? B 您是否被医生建议针对乳房、子宫、卵巢、宫颈疾病进行定期复查或治疗?

12.婴幼儿告知(2 周岁及以下告知) :被保险人出生时体重是否小于 2.5 公斤?是否早产、多胎、难产、过期产、产伤、窒息、惊厥、抽搐、脑瘫、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或畸形?

被保人未发生上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