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本产品由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客户从爱多保购买,后续理赔等相关事务均可由爱多保协助您办理。

2.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3.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18周岁(含1周岁和18周岁)。

4.本产品的生存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仅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5.本产品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投保人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投保填写时请注意。

6.本产品中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比例为100元免赔,90%赔付。非在校日发生的意外医疗保险金赔付为100元免赔,80%赔付。

7.本产品中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单次天数限制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

8.本产品中在校日是指不包含法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寒暑假日、周六及周日的日子。对于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的被保险人,依据其就读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规定确定寒暑假日;对于非就读于学校(或者幼儿园)的被保险人,本附加合同将1月15日至2月15日,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约定为寒暑假日。非在校日是指本附加合同定义的在校日以外的日子。

9.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仅限于中国大陆范围内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发生的社保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投保声明

1.投保时,本投保人已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2.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并知道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保险公司将有权拒赔,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投保人已完整阅读本产品投保须知、详细条款[马上阅读条款],尤其是保障责任、免除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等各重要事项。本投保人特此同意接受该条款及投保须知之全部内容。

4.本投保人已明确了解该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以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为准,确认非以支付保费为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

5.本投保人已明确并接受本计划的承保机构、承保、保全变更、退保和理赔办理方式及退保、理赔金支付方式。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本人接受保险公司在爱多保提供的电子保单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生效的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

理赔说明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导致伤害,请拨打爱多保客服热线400-666-1566进行报案,提供被保险人的电子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说明事故经过,并且按照就诊须知、报案须知、申请须知进行理赔:

一、就诊须知

  

1、若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害,请您到合同约定的医院(二级或者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使用当地社保医疗范围内的检查治疗项目或药品。

  

2、如果急诊情况可以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先行处理,稳定后马上转到合同指定的医院!确实需要在非指定医院就诊时,请及时与爱多宝或者泰康养老95522取得联系。

  

3、就诊的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原始收费凭证、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证明等就医相关材料,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二、报案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时请第一时间与爱多保联系报案,便于我们的理赔专业人员会协助您快速有效的完成理赔;

  

2、报案内容为出险人电子保单号、身份证号、出险地点和就医治疗情况以及联系人等信息;

如需理赔咨询或理赔协助服务,请拨打爱多保全国服务电话:400-666-1566

三、申请须知

  

1、申请理赔时,请您通过慧择网咨询“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或者参照第四点资料指引。

  

2、通过爱多保向保险公司索赔,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为爱多保客户提供的绿色理赔通道服务。

  

3、申请理赔方式:

  

*柜台办理:准备好索赔需要的相关资料,直接前往当地泰康养老理赔中心申请!可以电话至爱多保查询当地泰康地址;

  

*快递信函申请:一般案件通过快递信函申请:来信请在快递单上注明“爱多保客户理赔申请”字样,随信附上相应的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寄送至爱多保者爱多保指定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地址。

  

4、领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保险公司将通过财务系统直接向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需要提供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处理。

  

四、案件需要的资料指引

  

所有案件需要的资料:

  

①保险理赔申请书、电子保险单;

  

②监护人(索赔申请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户口明复印件;

  

③监护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④被保险人与监护人(索赔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

  

1、意外门诊/住院津贴赔付案件:

  

①门诊/住院病历(含首页)/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

  

②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适合住院医疗);

  

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发票原件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药品清单);

  

④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⑤如果已经向其他地方办理理赔:请提供相关医院资料的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或部门的章子)和社保费用结算清单原件(适合少儿医保已赔付)、保险公司理赔报告单原件(适合其他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

  

⑥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意外残疾赔付案件:

  

①医院或其他合法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②意外事故证明;

  

③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意外身故赔付案件:

  

①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提供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②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需公证处公证,表明本案中都有哪些人有领取理赔款的资格,一般为死者的父母),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③受益人委托证明(授权委托书)(需公证处公证,父母一方委托另外一方处理),被委托的受益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银行卡的清晰复印件;

  

④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⑤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理赔申请资料获取途径

理赔申请书向爱多保索取
诊断证明在医院就诊后医生可以为您开具诊断证明。
住院费收据明细及清单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会向您提供住院费收据明细及清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门/急诊病历/手册收据及处方在医院门/急诊就诊时,医院会提供“门诊手册或门诊病历”和收据及处方。
病理及其它各项检查结果病理等相关检查用以明确诊断,在进行检查后请及时向医生索要检查报告。
伤残程度鉴定书申请残疾保险金,理赔部将为客户出具鉴定通知书,客户带身份证明、相关病理资料、诊断证明及检查结果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应向交警部门索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意外被打伤或遭抢劫等应提供公安机关的“事故证明”;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由小孩的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死亡证明书在医院内身故,医院会出具“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 若在医院以外的地方身故,公安机关会核实死亡原因,并出具“死亡证明”。
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文书、公证处的证明等文件。

以上各项申请材料请在事故发生时 及时索取、谨慎保存,以备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