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须知

1、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7.83%,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B,满足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

2、本保险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江苏、浙江、辽宁(除大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被保险人的常住地需在上述地区。

3、保单形式: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您查阅电子保单时仔细阅读关于“责任免除“的相关条款。若因邮箱录入错误导致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4、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至55周岁,续保可至85周岁。

5、本产品等待期为90天。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保费,保单终止。

6、合同生效日:为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起,并载明于电子保单上。

7、保费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而上升。保险公司每年会检视费率,并拥有调整费率的权利。若发生费率调整,保险公司会通过邮件、短信提前通知您,您须按调整后续保当时的费率支付续保保费。若您不同意费率调整,可以终止续保。

8、如您需要发票,请通过拨打95511-7或发邮件至pub_health_online@pingan.com.cn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为您安排快递货到付款,邮费由您承担。其他任何疑问,也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与保险公司联系。

9、保单承保后,您可通过平安健康险官方网站或关注公众微信号“平安健康生活“获取更多服务。

10、解除合同:保单承保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若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您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退还您未满期净保费。净保险费指不包含公司营业费用、佣金等其他费用的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保险费×(1-35%)。

未满期净保险费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您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的: 如果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

如果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等待期日数) / (保险期间的日数-等待期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

(2)您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

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1-保险经过日数/ 保险期间的日数),经过日数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

2.投保声明

1、本人已完整阅读并理解投保须知、保障方案及保险条款。

2、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均属实,如有不实告知,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3、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将本人提供给平安集团的信息、享受平安集团服务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信息)以及平安集团根据本条约定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平安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授权平安集团,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向平安集团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的伙伴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信息。为确保本人信息的安全,平安集团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信息安全。本条款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条所称“平安集团”是指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作为其单一最大股东的公司。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客服热线95511取消或变更授权。

4、本人同意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包括手机短信)、E-mail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

3.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就履行客户告知业务,现将我司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层1105室

(三)许可证名称及编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9640000000800

(四)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01月16日 --- 2020年01月28日

(五)业务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区域:全国(不含港、澳、台)

联系方式:400 6866 365

网址:http://www.lmbaoxian.com/

电子邮件:service@lmbaoxian.com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 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六、如果您发现我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可向我司投诉(400-6866-365)。

我声明: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客服/业务人员已经对我投保相关的事项讲解清楚,我也对上述内容明确理解。

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理赔说明

第一步:登陆平安健康险官网(www.health.pingan.com),下载理赔申请书并填写。

1.申请书上须有被保险人签名(黑色水笔)。

2.若多个被保险人一起申请,需每人分别填写理赔申请书。

下载路径如下:平安健康险官网→理赔专区→理赔常用表格及文件→事后医疗理赔申请书(双语)2014版

第二步:您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被保险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原件)

3.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复印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原件)

5.当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原件)

第三步:请将理赔申请书及理赔材料邮寄到如下地址(邮费由您负担):

邮寄地址 接收人 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1288号2号楼3楼 上海理赔作业中心 021-38636792

您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险公司在接收到您的材料后将尽快处理,预计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合同生效日起,有90天等待期。在等待期内确诊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保费无息退还给您,保险合同终止;

3.本险种有效期为1年,在投保前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公司会对您投保时的健康告知进行核实,若不符合实际情况,可能影响您的赔付结论;

5、理赔审核中,若需要您补充其他材料等情况,烦请您予以配合,以便保险公司尽早完成理赔;

6.若您对理赔结果有异议,可拨打95511进行咨询。

5.常见问题

1、投保是否需要体检?

无需体检

2、原位癌可以理赔吗?

可以

3、可以就医的医院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包含特需病区。不包括以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者类似功能为主要功能的医疗机构。

4、是否有犹豫期?

保单承保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若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5、等待期有多少天?

90天,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无息退还保费,保单终止。

6、同一个保单年度,是否可以多次购买?

不能。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只能购买一次。

7、是否可以进行保额变更?

续保时,可以变更保额。提高保额的需重新告知、重新计算等待期。若已经发生理赔,不允许提高保额。降低保额不受限制。

8、什么情况下可以续保?

从保单第二年开始,首次确诊癌症,可一直续保,直至理赔金额达到5倍年度保额或被保险人年满85岁。

9、如何开通自动续保功能?

您可以在投保后,通过登陆平安官网,注册一账通,开通自动续保功能。

10、医院开具处方,但是去药店买药,是否可报销?

如果处方药物经审核符合条款规定,可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11、靶向药物、中医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以治疗癌症为目的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靶向药、中医治疗、中成药、中草药费用都可以报销。

12、第二年及以后确诊癌症,若本年度保额没有使用完,下一保单年度是否可以延用?

不可以,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当年度的保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