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85周岁。

2.按中国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3.71-85周岁的被保险人,其身故、伤残相关保险金及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

4.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本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建议需要增加保障的客户可以同时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

5.如因死亡、身体伤害、疾病、或公共交通延误,保障自动顺延至行程结束。

6.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每次承保旅程最长期限为90天。

7.本保单仅承保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旅行。

投保声明

1、本人兹申请并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属真实无讹,且本投保单将会构成投保人与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本人同意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须经投保人一次缴付本合同的全部保费并经贵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

2、本人现获悉及保证:被保险人绝不会违反医生的劝告及旅行目的不在于治疗疾病,被保险人现在身体健康并无任何不适宜旅行的状况,且对任何可能导致旅行取消或中断的状况并不知晓。

3、本人明白:任何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如果以其死亡为给付责任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10万元的,则超出部分无效。

4、本人同意贵公司为本保险的目的收集本人的个人资料(该资料不论是从本投保单上或其他地方所获取)并授权可由贵公司或任何与贵公司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不论在中国或海外地方)持有、转告、及用于处理及审核此投保单或其他保险事宜,提供与该保险有关之服务,及与本人联络的用途。

5、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6、本人确认产险销售人员已向本人详细解释有关保险条款内容,并清楚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