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范围:本计划仅限出生满30天、不满18周岁的身体健康者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计划的适用条款:《i相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您的保单生效时间为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请您务必于投保当日 24 时前完成投保、缴费等全部流程,否则须重新投保。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会将您的电子保单发送至您投保时指定的电子邮箱,您也可以登录"我的保险"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进行查询。
如您需要提供纸质保单也可通过拨打客服专线95567提出申请。
如您所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向本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以便给您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67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如您需要保险发票,您只能到投保时所选保单服务机构所在地的营业点领取。领取时,您需提供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保单号,一张保单仅提供一次发票打印服务。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就履行客户告知业务,现将我司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我声明: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客服/业务人员已经对我投保相关的事项讲解清楚,我也对上述内容明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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