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告知义务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投保信息各项内容如实详细地说明或填写清楚,否则,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规则

1、投保范围:凡年满3周岁至7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或工作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被保险人的职业限定在1-3类。1-3类职业人员但从事3类以上职业工种活动时发生意外也不属条款责任范围。投保前请您查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本产品不承保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采棉工人、沿海养殖工人、搬运工、室内装饰工人、室内水电工、电梯修理维护工人、电气设备安装工人、沼气设备安装\调试\检修人员、餐饮业专职厨师、娱乐场所保安等;货车(不含微型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特种车驾驶,潜水、爆破作业,高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楼外部清洁、烟囱清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火药、烟花、爆竹制造,土木工程建筑业,木材加工及家具、伐木工人、机械设备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矿、非煤矿采选业和其他采掘业,军人、警察、船员等。

3、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职业变化,以其出险时实际从事的职业类别为准,出险时职业类别超过保单规定的最高职业类别限制的,因此事故导致的意外伤残、身故和医疗费用为除外责任。

4、每一被保险人最多购买一份,多购无效。

5、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6、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50万元。

7、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购买本产品在保险期间内必须满足在中国大陆有日常居住地或工作地;且本产品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不承保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国境外发生的治疗。

8、本产品不承保从事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跳伞、攀岩、探险、蹦极、驾驶滑翔机、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

9、本产品指定医院为符合条款要求的医院,除了北京平谷区所有医院。请注意: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

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就履行客户告知业务,现将我司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名称: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层1105室

(三) 许可证名称及编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9640000000800

(四) 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07月03日 至 2017年01月28日

(五) 业务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经营区域:全国(不含港、澳、台), 联系方式:400 6866 365 网址:http://www.lmbaoxian.com/ 电子邮件:service@lmbaoxian.com

二、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六、如果您发现我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可向我司投诉(400-6866-365)。

我声明:黎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客服/业务人员已经对我投保相关的事项讲解清楚,我也对上述内容明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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