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驾照考试纪律规定的一切行为都被视为考试作弊,例如携带纸条,手机及无线通信设备进入考场。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引起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
一、有下列情形的考点,予以警告处分:
发生有翻书、交谈、读考试题、接听手机、使用耳机、向他人索取考题答案等作弊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考点,停止其5个工作日考试资格:
1一周内被警告2次(含)以上或一个月内被警告3次(含)以上的;
2不正当使用考台摄像仪,导致考生成绩单上的报名照片模糊、不完整,或与科目一考试系统随机提取的照片不一致,一周内发生3人次(含)以上或一个月内发生5人次(含)以上的(助考、代考的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的考点,停止其10个工作日的考试资格:
1在规定的考试时间之外进行考试的;
2考台被暂停后,未经监控中心同意开启的;
3未按规定使用手机屏蔽仪的;
4未按规定使用考场监控摄像的;
5未按规定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
四、有下列情形的考点,停止其一个月的考试资格:
1发生一次助考的;
2发生一次代考的;
3故意关闭视、音频监控的;
4变动视音频线路插口及网络连线的。
虚心学习、认真复习,祝您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