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声明:
1.本人兹申明以上述各项内容填写属实,且保证所激活后的健康卡仅由本人使用。
2.本人不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健康卡,因未妥善保管健康卡,导致健康卡遗失、灭失的,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因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健康卡所导致的任何损失。
3.本人应妥善保管健康卡,并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或泄露。因健康卡、密码、身份信息等被窃、泄露等造成的风险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本人同意使用健康卡在保险人指定的合作商户进行消费时授权保险人与其合作的商户进行理赔结算,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户间发生的交易纠纷,由用户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与平安养老险无关。
4.本人承诺自己在使用健康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本人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不利用健康卡从事非法或不正当的交易。本人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本人独立承担。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
      2)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健康卡;
      3)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套现、洗钱等行为;
      4)利用健康卡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5)从事任何可能侵害平安养老险健康卡业务处理系统之行为;
      6)其他平安养老险或保险人有正当理由认为为非法或不正当的之行为。
5.本人知晓,相关理赔结算以经过本人签名的消费清单为准。
6.本人在保险人合作商户的消费金额通过本健康卡下的帐户扣除,如发生余额不足的情况可使用平安养老险所有支持的线上线下支付的方式补齐,帐户余额不能提现。
7.本人在保险人合作商户消费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8.本人知晓,保险人合作商户信息通过网站平安健康商圈发布,如有不明可咨询95511-6-3,商户信息如有更新不作另行通知。
9.线上注册平安健康商圈账号即为壹钱包账号,仅支持10周岁以上有大陆身份证的用户绑卡,本人同意《壹钱包服务协议》(以平安付不时更新的协议为准)。
10.平安健康尊享卡清结算服务由平安“壹钱包”提供,用户行为数据仅用来支持平安用户体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