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包加入协议
协议编号:
乾包定制包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沈阳乾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61号SK大厦 1609室
乙方:
乾包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乾包提供的“定制包”投资计划的相关事项订立有效合约,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定义如下:

a. 乾包:指由甲方运营和管理的网站,域名为:www.qb178.com。

b. 出借人(乙方):指通过甲方乾包成功注册账户的会员,可参考甲方的推荐自主选择出借一定金额的资金给贷款客户,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c. 合作机构:指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如:第三方支付机构等。

d. 贷款客户:指有一定的资金需求,在甲方乾包注册账户,由甲方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资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 贷款:出借人拟向贷款客户提供的贷款。

f. 乾包账户:指出借人或贷款客户以自身名义在乾包注册后系统自动产生的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

g.《贷款合同》:指通过乾包平台成功签订的贷款合同。

一、主要内容
1.1 定制包:定制包是乾包推出的对乾包贷款项目进行自动优先投资的投资计划,现阶段分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及24个月以上四种期限模式。乙方出借的本金将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一次性返回其乾包账户,利息收益可选择每月复投或每月返还,利息收益选择每月复投的将与每月回款的本金一并由系统实现自动化的分散投资。
1.2 额度:本期定制包的总额度为 元【】元人民币 。
1.3 期限:本期定制包的期限为【】个月,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计。
1.4 投资金额及预期收益:乙方知悉、了解并同意,甲方仅提供贷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资金需求的管理咨询与居间服务,乾包作为平台,仅作为信息咨询与管理服务提供方,不承担贷款的代偿责任,不承担其他任何与贷款清偿相关的实质性责任。
乙方出借本金存在不能够按期收回的风险,同时,在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的情况下,乙方仅能收取其期初加入本金数额所对应的实际收益,在前述前提下,乙方同意通过乾包平台加入甲方提供的本期定制包,具体如下:
名称   预期年化收益 % 十万
期初加入本金数额                    
每月分配收益数额                    
期末偿还本金数额                    
期末偿还收益数额                    
期限 个月 投资范围 乾包贷款项目
收益分配方式   每月还款日期  
1.5 贷款资金来源保证:乙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乙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未能解决,则乙方承诺放弃享有其所出借资金带来的利息等收益。
二、本协议的成立
2.1 本协议成立:乙方按照乾包的规则,通过在乾包上勾选“我同意《定制包加入协议》”以及点击“加入”按钮确认后,即视为乙方与甲方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以及与乾包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的规定。
2.2 加入金额要求:最低加入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并以人民币5000元整数倍递增,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本期定制包金额)。
2.3 锁定期:自首次计划加入日期至【    年    月    日】。锁定期内,乙方加入的服务计划金额不能转让或提现.
2.4 开放期:自锁定期结束日24:00开始。
2.5 退出情形:锁定期内乙方不可将本次服务计划金额提前退出。开放期内,本期定制包本金与收益经乙方申请返还到乙方乾包账户。
2.6 加入资金冻结:乙方点击“加入”按钮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经向甲方发出不可撤销的授权指令,授权甲方将乙方乾包账户内金额等同于本协议第1.4条所列的“期初加入本金数额”的资金冻结。上述冻结在本协议生效时或本协议确定失效时解除。
2.7 资金划转:
2.7.1 本期定制包所对应的加入资金全部冻结,且甲方系统完成所有资金的自动投标后,根据本期定制包所投不特定项目的《贷款合同》的相关约定,上述不特定项目的贷款客户即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委托相应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合作机构,将金额等同于本协议1.4条所列的“期初加入本金数额”的资金,逐笔按照《贷款合同》第1条所列的“贷款本金数额”,由乙方事先已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账户下划转至相应的贷款客户事先已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账户下,划转完毕即视为贷款发放成功。
2.7.2 甲方须在任意一期定制包对应的规定日期内完成当期定制包资金的统一出借及划转。如在规定日期内未完成上述操作,则甲方将乙方冻结资金退回乙方事先已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账户中,资金冻结期间不计收益。
2.8 本协议生效:本协议于甲方完成本期定制包预付所对应的全部资金划转之日(“生效日”)立即生效,收益及相关费用自生效日开始计算。
2.9 在定制包存续期限内,除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每月还款日期等均不得变更。
三、投资管理
3.1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等同于本协议1.4条所列的“期初加入本金”进行自动优先投资,作为出借资金出借给乾包平台上经甲方审核真实、无异议的贷款客户;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完成上述自动优先投资后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贷款合同》。
3.2 投资范围:乾包平台上的经甲方审核真实、无异议的贷款项目。
3.3 乙方加入定制包后,甲方将按照乙方加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对乙方加入定制包的一定金额的资金进行自动优先投资。先加入定制包的资金,在同期定制包所对应的全部资金内具有自动优先投资和到期赎回的更高优先级。
3.4 后续管理: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对本期定制包所投资项目的后续回款进行如下处理并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贷款合同》。
3.4.1 在本期定制包的存续期限内,甲方将把本期定制包所投资项目返还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等额本息还款所还本金、提前还款所还本金等)自动优先投资到新的项目中,投资范围参见本协议第3.2条。
3.4.2 在本期定制包的存续期限内,对于定制包所投资项目每月返还的利息收益,甲方将根据乙方选择的本期定制包的收益分配方式(参见本协议第4.3条),决定对其的管理方式。
3.5 本金返还时间:定制包期限届满时乙方申请转出本金,甲方将本金返还到乙方事先已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账户内,乙方可申请提现,本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含3个工作日)提现到乙方同名银行卡内。
四、收益
4.1 收益来源:乙方委托甲方通过自动优先投资将自有资金出借给乾包平台上的贷款客户后,贷款客户每月的利息还款将作为定制包的收益支付给乙方。
4.2 收益起算时间:自《贷款合同》成立开始计算收益。
4.3 收益分配方式:乙方在加入本期定制包产品时,可自主选择如下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中的一种;一旦确认则不得修改。
4.3.1 收益返还:每月产生的利息收益定期返还至乙方事先已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账户中。
4.3.2 收益复投:使用自动优先投资功能将每月产生的利息收益投资乾包平台上的其他贷款项目。
五、税费
5.1 乙方承担本服务计划所获收益的应纳税额。
六、其他
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乾包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6.2 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被司法部门认定为违反所须适用的法律,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同时本协议所约定的投资方式如遇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时相应进行调整。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贷款人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督促贷款人及时还款(如有担保人,则甲方需同时通知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6.4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5 乙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如出现特殊情况需终止贷款合同的,为保障乙方权益,最大限度通过投资获取回报,乙方特授权甲方在合同期限内重新安排乙方与新的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到期收益不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