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债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 甲方(转让人/原债权人):
- 乾包用户名: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受让人/新债权人):
- 乾包用户名:
- 身份证号码:
- 住所:
- 电子邮件地址:
- 就甲方通过由沈阳乾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乾包(域名为www.qb178.com,“乾包”)平台向乙方转让债权事宜,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 一、债权转让
-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通过乾包平台发放贷款形成的以下债权(“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债权:
-
债权基本信息 编号 贷款人姓名 贷款人身份证号 初始贷款金额 本次转让债权价值 贷款人用途 -
贷款人月还款情况下债权收益信息 还款起始日期 还款期限 剩余还款月数 预计债权收益率
- 二、债权转让
-
2.1乙方按照乾包的规则,通过对标的债权转让需求点击“投标”按钮并点击确认订立本协议后,本协议即成立并立即生效。
2.2同时,乙方对标的债权转让需求点击“投标”按钮,即不可撤销地授权乾包公司委托其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将金额等同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合计“本次转让债权价值”的金额的款项划转至甲方名下虚拟账户(“甲方乾包账户”)中。上述划转完成视为标的债权已转让成功。
2.3零乾包转让无须支付转让费;定期零乾包在投资期限内不得转让,定期期限截至后按照零乾包转让规则执行。
- 三、效力
- 自标的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起,甲方不再对标的债权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乙方自标的债权转让成功之日起,成为标的债权的债权人,承继甲方与标的债权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乾包贷款合同》”)项下出借人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出借人的全部义务。如《贷款合同》中约定了由第三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乙方承继债权后自动成为担保权利人。
- 四、声明与保证
- 乙方保证其所用于购买标的债权的资金来源合法,乙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方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提出异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未能解决,则承诺放弃使用上述资金所带来的利息等收益。
- 五、其他
-
5.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乾包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5.2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5.3如果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5.4本协议双方委托乾包公司保管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书面文件或电子信息。
- 备注:乙方(受让人/新债权人)同意与其他受让人按借款金额比例分享借款人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