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息分呗旅游服务合同
- 合同编号:
- 本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 甲方(借款人):
- 乾包用户名: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出借人):
- 乾包用户名:
- 身份证号码:
- 丙方(居间人):沈阳乾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丁方(旅游公司):
- 鉴于:
- 1、甲方须在丙方平台进行资金投资业务,且在申请旅游计划时投资数额必须大于、等于申请旅游所需的全部费用,一经向丙方提出旅游计划申请,甲方的投资账户立即冻结,即甲方需通过丙方平台向有闲置资金的一方借款。
- 2、乙方有合法且可独立处置的闲置资金,愿通过丙方乾包平台提供的贷款信息将资金出借给需求者。
- 3、丙方为依法成立的沈阳乾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合法的资金需求者及资金提供者提供借贷居间信息服务,并为旅游公司及旅游客户提供旅游居间信息服务。
- 4、丁方为依法成立的具有开展旅游业务资质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旅游服务。
- 现就乙方通过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将闲置资金出借给甲方,该资金用以完成甲方在丁方申请的旅游计划,达成合意如下:
- 第一条 贷款基本情况
- 甲方同意通过丙方向乙方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本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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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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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年化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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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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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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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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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起止日期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
- 第二条 借款
- 2.1 合同成立
- 2.1.1本合同采用电子合同或纸质合同的形式签订,并永久保存在丙方乾包为此专门配置的服务器供各方查阅、打印。本合同各方均知晓并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 2.1.2乙方根据丙方零乾包规则成功创建零乾包,该行为视为乙方向丙方发出不可撤销的委托指令,即委托丙方按照其输入的金额进行投标。投标行为视为乙方对甲方要约承诺,本合同即时成立。
- 2.2甲方发布的借款需求在丙方规定的时限内得到全部满足且甲方借款需求所对应的出借资金全部冻结并划转至丁方乾包账户时本合同生效,否则合同未生效且合同自动终止。
- 2.3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丙方按约定划扣本合同第2.2条的冻结资金;在此甲、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授权丙方直接将该笔贷款划入丁方乾包账户用以支付甲方在丁方完成旅游计划的费用,划扣完毕,视为乙方已将款项出借给甲方,乙方即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 2.4 借款管理
- 2.4.1丙方仅作为信息中介与管理提供服务方,不参与到甲乙双方的借贷关系中,不承担本笔借款的代偿责任,不承担其他任何与借款清偿相关的实质性责任。
- 2.4.2 为保障乙方权利,乙方授权丙方:出于保护乙方合法权益之目的,乙方授权丙方在本笔贷款关系项下代乙方签订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代乙方行使债权人权利。
- 2.4.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督促甲方及时还款(如甲方有担保人,则丙方需同时通知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
- 2.4.4本合同各方同意:乙方授权丙方代为对甲方进行违约提醒、还款催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告、发律师函、对甲方进行诉讼等。乙方在此确认明确委托丙方为其进行以上工作,并同意丙方在必要时可将以上工作转委托给第三人进行。甲方对丙方的代理行为及转委托后的第三人的代理行为予以认可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授权丙方履行上述行为,不意味着丙方必须接受上述全部或部分委托,是否接受上述全部或部分委托将由丙方根据借款的具体情形决定。如丙方接受委托,则有权负责向甲方催收欠款。
- 2.5 居间费用的处理
- 2.5.1 丁方承诺,丙方每成功促成一笔借贷关系,应向丙方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详见双方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
- 第三条 利息计算与贷款偿还
- 3.1 本合同项下的出借资金划付至丁方乾包账户时开始起算乙方利息。
-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采用分期还款的偿还方式。还款细则详见丙方相关规则说明。丙方相关规则说明作为本合同的配套约定,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 3.3如丙方的计息与还款规则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计息与还款规则相应调整。计息与还款规则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本笔贷款仍执行本合同中约定的利率。
- 3.4 在本合同生效时,甲、乙双方即不可撤销地委托丙方,由丙方代为办理款项收支手续,甲方将全部应还款项如约偿还,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清偿义务。本合同终止,此时乙方有权按照丙方乾包规则将自己账户内的款项提取。
- 3.5甲方在零乾包投资后,将产生相应的奖励额度。此时,甲方可向丙方申请无息分期旅游,提交申请后,甲方需在额度选择时选择“付了”奖励额度,系统冻结与申请额度相对应的投资金额,冻结中的投资金额不允许转让或提现,但仍可产生收益。如用户奖励额度不足,可在零乾包中继续投资,提升奖励额度,待额度充足后重新申请无息分期旅游。申请成功后,用户可按既定计划先行进行旅游。每期还款日前允许用户手动选择如下任一还款方式:1.乾包余额还款;2.银行卡直接还款,直至还清所有款项。自每月还款日前十天起将用户被冻结的投资资金用于自动还款。
- 第四条 权利义务
- 4.1甲方权利、义务
- 4.1.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用以支付丁方的旅游费用。
- 4.1.2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丙方提供的借款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且符合相应的借款要求。
- 4.1.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全部借款。
- 4.1.4如有必要,甲方应根据丙方要求,配合丙方或丙方委托的第三方对其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贷款用途状况等的调查、检查或评估。
- 4.1.5 甲方应遵照丁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旅游计划。
- 4.2 乙方权利、义务
- 4.2.1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 4.2.2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丙方相关规则的约定按期取回贷款本金及获取相应利息、罚息。
- 4.2.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贷款义务并在贷款冻结期内不得取回资金。
- 4.2.4 乙方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因本合同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 4.3 丙方权利、义务
- 4.3.1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相应信息,并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的前提下经甲、乙方授权对甲方的贷款信息进行发布及对乙方提供借款信息。
- 4.3.2 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相应信息,并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审核的前提下将甲方的旅游信息向丁方提供。
- 4.3.3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相关规则的约定提供居间信息与贷款管理居间服务并收取服务居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管理费、逾期管理费。
- 4.3.4 丙方有权根据乙方授权对符合要求的甲方发放用于在丁方旅游所需的资金.
- 4.4 丁方权利、义务
- 4.4.1丁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如发团前其退订旅游服务须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并且在丁方扣除相关费用后须按照与丙方的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丙方退还甲方的剩余旅游费用,丙方收到丁方的还款后扣除甲方违约金后将甲方零乾包中的剩余资金解冻。(丁方具体扣费标准以甲方与丁方之间约定为准,丙方扣费标准以丙方产品说明为准。)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 5.1 合同各方未经协商一致或未出现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 5.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罚息、服务费等,并要求甲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其他各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通讯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 5.3如因本合同5.2条款约定内容提前解除合同时,若甲方在乾包账户内有任何款项,丙方有权按约定的清偿顺序将该款项冻结且扣划至其他各权利方。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 6.1 未经乙、丙各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 6.2 免责事由
- 6.2.1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以及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或造成合同终止,丙方不承担责任。
- 6.2.2 由于不可抗力或丙方无过错且无法防止的外因而导致各方之间交易中断、延误等损失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 6.2.3 非因丙方原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密码泄露,交易账户被有关机关冻结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 6.2.4甲、丁双方不得因其之间因进行旅游产生的纠纷对抗本合同其他各方,本合同中借贷关系、居间关系、保证关系、委托关系均独立于甲、丁双方的旅游法律关系。
- 6.2.5丁方应保证其经营的旅游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丙方对丁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处罚、纠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6.3甲、乙、丙、丁四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约定以外情况,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本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 6.4 如各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各方均有权诉诸于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 6.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备注:加入零乾包的用户同意丙方关于该产品的相关规定:乙方在投资期限内申请提现时,如甲方的当期还款足以支付乙方(一人申请受偿时)投资的全部资金本息,则乙方可全额提现;如乙方多人申请受偿时,甲方的还款不够支付申请人投资的全部资金本息,则申请受偿人须按照乾包等级按顺序提现(乾包等级不同时,按高级到低级的顺序申请提现;信用等级相同时,按照加入零乾包的先后顺序申请提现)。乙方申请提现必须全额提取,不可部分提取。